第(2/3)页 可这里是日本,是跟你的国家完全不同的环境。 在这里,各种阴谋诡计层出不穷,稍微一不注意,就是万丈深渊。 我做这一行这么多年,见过太多类似的阴谋诡计,所以这个报道啊,我一看就知道,是针对你的阴谋,而且只是个开胃小菜! 你要是真的没做好准备,说不定就会落入陷阱,然后一蹶不振。” “什么意思?”曹志强皱眉问。 富冈信夫道:“我前面说了,如果是其他不上台面的小报小杂志,那或许我们之前有遗漏。 但周刊文春这种大杂志,我们不可能遗漏,不可能不提前打过招呼。 哪怕打招呼,也只是预防性的,真出了大事也没用,但这种事情,显然不对劲。” 略微一顿,富冈信夫继续道:“前面说了,这种大杂志,要报道你这样的大热歌手跟明菜之间的绯闻,一定要跟我们打个招呼。 如果不打招呼,那一定是有某一方势力出手,付出了某种代价,让这家杂志不许告诉我们,好打我们个措手不及。 然后,你们看他们的报道,里面都指名道姓了,可照片却很美说服力。 这种照片里,你跟明菜都戴着口罩,完全可以说是别人,不能认定就是你跟明菜。 所以,这就是第一个陷阱。 一旦这篇报道曝光,你们矢口否认,说照片不是你们,他们一定会立刻放出另外的实锤照片。” 说到这,富冈信夫深吸口气:“曹桑,他们都明着指名道姓了,这在我们日本来讲,可没那么简单。 因为这说明,对方一定有一定的真凭实据,否则的话,你随时可以起诉他们,说他们造谣诽谤。 以你今时今日的地位,再加上明菜小姐,你们如果联合起诉周刊文春,并且胜诉的话,能索要的赔偿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。 周刊文春但凡不是脑子有问题,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! 因此,对方文章指名道姓了,照片却并拍的不清楚,这就是一个陷阱。 一旦你们真这么容易中招,否认你俩是照片里的人,他们就可以借机拿出更多证据。 我想,他们既然能指名道姓,一定掌握了不少实锤证据,否则是不敢这么做的。” “有道理。”曹志强摸着下巴道,“非常有道理,我也这么想的。” 紧接着,曹志强问:“那,我如果说跟明菜只是邻居,只是恰巧进一个楼呢?” 富冈信夫皱眉想了想,然后问:“曹桑,你跟明菜同居这件事,还有几个人知道?” 曹志强想了想道:“除了这里的人,就是那个小编辑了,但他不可能乱说的,而且他说了也没啥意义,毕竟他没有拍照,没有实锤。” 富冈信夫问:“那他有没有可能偷拍你跟明菜的情况?” 曹志强摇摇头:“应该不会,他来这里的次数不多,就算来这里,我跟明菜也只是很普通的交往。 他就算偷拍了,我也可以说跟明菜是好朋友关系,在我这里研究歌曲,加上有他那个第三人在场,问题不大才对。 毕竟同居这种事情,你得有实锤证据才行,起码要捉奸在床,对吧?” 富冈信夫叹口气:“曹桑啊,我该说你天真呢还是天真呢? 在娱乐圈,确认对方跟某人是不是情侣,是不需要明确证据的,只需要让大家相信就行。 只要大家都认为你们是情侣,那就够了。 当然,作为杂志社,确实需要严谨一些,毕竟一旦乱说,你们是可以起诉诽谤的。 但是,你看这里面的文章,里面用了疑似这个词。 也就是说,写这篇文章的人很聪明,他看似很肯定的说你跟明菜是私下同居,但在遣词造句上,却很严谨的用了疑似,貌似等不确定的词语。 如此一来,就算最后你想起诉他们,因为这些字眼,你起诉成功的成功率也不高。 更何况你还是个外国人,这个事情就更麻烦。 甚至是,一旦你牵扯进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里,对你的事业是个很沉重的打击,甚至可能打击到你个人,让你再也无法安心创作。 说白了,这个报道看似平和,其实确实诛心之策,这是明显要把你拖进泥潭,让你无法安心创作。 因此,我有理由怀疑,这可能是某个甚至是很多个艺人事务所联合起来做的局。 第(2/3)页